本鄉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施行後,於民國 90 年 7 月 3 日第十六屆第十一次臨時會第一次修正本會自治條例第十七條條文如下:第十七條,本會主席,綜理會務。主席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副主席代理。主席、副主席同時不能執行職務時,由主席指定,不能指定時,代表於十五日內互推一人代理之;屆期未互推產生者,由資深代表一人代理,年資相同時,由年長者代理。 鄉鎮縣轄市民代表選舉至今以歷第21屆,本會代表人數仍十一人。本鄉民代表會歷屆主席如下: 屆別 主席 副主席 第一屆 主席 楊結成 第二屆 主席 林丁財 第三屆 主席 林深池 第四屆 主席 莊成 副主席 莊萬興 第五屆 主席 莊成 副主席 蔡連福 第六屆 主席 鄭查某 副主席 詹明龍 第七屆 主席 鄭查某 副主席 邱丑 第八屆 主席 詹福來 副主席 黃慶記 第九屆 主席 謝老代 副主席 曾象 第十屆 主席 蔡連福 副主席 李淵泉 第十一屆 主席 林春夏 副主席 廖燦聰 第十二屆 主席 蔡永稽 副主席 洪炎泉 第十三屆 主席 蔡永稽 副主席 廖燦繞 第十四屆 主席 廖燦聰 副主席 莊千筆 第十五屆 主席 莊千筆 副主席 陳德祥 第十六屆 主席 邱胤 副主席 劉金裕 第十七屆 主席 黃富貴 副主席 羅信典 第十八屆 主席 曾國洲 副主席 羅信典 第十九屆 主席 羅信典 副主席 詹益審 第二十屆 主席 林淑女 副主席 蔡碩任 第二十一屆 主席 林淑女 副主席 圍政麟 第二十二屆主席 林淑女副主席 蔡俊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