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11/28~2024/12/28 | 瀏覽人數: 35人 | 聯絡資訊: 鄭秉逸 04-8972001分機117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爰為積極擴大宣傳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