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違規廣告物清除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01/08~2024/02/08 | 瀏覽人數: 22人 | 聯絡資訊: 詹惠如 8972001分機175 為減少彰化縣內違規小廣告,美化巿容景觀,營造舒適生活環境,環保局將結合地政處強力取締,一旦發現違規仲介廣告,將由地政處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針對居家騎樓常見的包通小廣告,環保局亦將加強取締,並將其稽查取締紀錄納為清除許可證展延申請之准駁依據。另外對於各違規張貼、噴漆及懸掛廣告物污染環境行為,除將依廢棄物清理法對污染行為人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亦將依電信法規定將廣告物登載的電話號碼移送電信業者予以停話處分。 為使廣告物有合法管道,彰化縣政府已訂定「彰化縣懸掛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暨「彰化縣懸掛廣告物收費標準」、鄉鎮市公所設有公共廣告欄提供民眾向申請懸掛、張貼;另彰化縣環保局已建置免費張貼小廣告網頁,提供民眾上網免費張貼。彰化縣環保局呼籲有廣告需求的民眾自重自律,尋合法管道廣告,並儘速將違規小廣告清除,以免受罰。 違規小廣告的杜絕不分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