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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輪胎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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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表示,國內廢輪胎的回收管道依產生源不同主要分為兩類:由家戶或機車行、腳踏車行等所產生之廢輪胎屬於一般廢棄物,可交由地方清潔隊負責清除;如果是輪胎行及汽車維修業等屬於法定公告指定之事業,則應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的規定自行或委託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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