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轉知】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9/07/30~2019/08/30 | 更新日期: 2019/07/30 | 瀏覽人數: 81人 各機關辦理相關計畫,迭有未經許可於重要濕地範圍內堆置或變更地形地貌等違法事件。各級政府及機關(單位)辦理或審核相關計畫時,請先查明開發利用位址,如係涉及旨揭範圍,請依濕地保育法第20條、第25條及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等相關規定辦理,以免觸及濕地保育法處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