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有關彰化縣及員林市113年度荔枝椿象農藥補助第二階段,受理日期自113年5月1日至7月1日止,詳細資訊請參閱申請須知 發布日期: 2024/04/25~2024/07/02 | 更新日期: 2024/04/25 | 瀏覽人數: 53人 | 聯絡資訊: 農經課陳先生 04-8347171#154 📢員林市公所荔枝椿象農藥補助:一、受理日期: 113年5月1日至7月1日二、申請人資格條件:凡於本市農、林地確實種植荔枝、龍眼、台灣欒樹等無患子科者(不限戶籍)。三、攜帶文件:(一)身分證。(二)印章。(三)土地所有權狀或近1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實際耕作人若非土地所有權人,須檢具土地使用同意或耕作協議書。四、發放標準:同筆地號於兩期程可各申請一次,果園每0.10公頃補助1瓶荔枝椿象防治藥劑(面積取至小數點第2位),按耕地面積持分計算,且非農作土地面積須扣除,在本所總預算編列補助額度內辦理。 📢彰化縣政府荔枝椿象農藥補助:一、受理日期: 113年5月1日至7月1日二、申請人資格條件:凡於本市農、林地確實種植荔枝、龍眼、台灣欒樹等無患子科者(不限戶籍)。三、攜帶文件:(一)身分證。(二)印章。(三)土地所有權狀或近1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實際耕作人若非土地所有權人,須檢具土地使用同意或耕作協議書。(四)員林市農會存摺(非員林市農會跨行匯費30元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五)收據或發票正本(發票日期:113年5月1日至6月30日),補助農藥賽洛寧、丁基加保扶及亞滅培。 (六)農藥販售證明。 四、發放標準:同筆地號於兩期程可各申請一次,果園每公頃補助新臺幣2,000元整,按耕地面積持分計算,且非農作土地面積須扣除,在本所總預算編列補助額度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