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社頭鄉公所徵才村幹事1名一、 徵求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綜合行政職系村幹事1名二、 【有效期限】:自111年10月14日起至111年10月18日止三、 【資格條件】:(一)公務人員普考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大學以上畢業,並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無特考特用限制不得調任之情事者。四、 【工作項目】:辦理綜合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五、 【聯絡方式】:(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二)應徵注意事項:(1) 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操作步驟請詳閱http://personnel.chcg.gov.tw/files/MyData操作手冊_一般人員_15_1081108.pdf)。(2)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應用系統>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操作步驟請詳閱http://personnel.chcg.gov.tw/files/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_15_1081108.pdf)。(3)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其他經歷之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如無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三)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期間。(四)聯絡電話及地址: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電話04-8732621轉人事室。六、備註: (1) 應徵人員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所訂不得陞任之情形。(2) 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3)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