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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土木工程職系技士1名

更新日期: 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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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106人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徵才技士1

一、  徵求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土木工程職系技士1

二、  【有效期限】:111823日起至111829日止

三、  【資格條件】: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含委升薦任官等考試、訓練合格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符合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  【工作項目】:辦理土木工程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五、  【聯絡方式】:

()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及簡要自述。

(2)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應用系統>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3)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如無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4)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期間。

(5)聯絡電話及地址: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295號,電話04-8732621轉人事室。

六、備註:

(1) 應徵人員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所訂不得陞任之情形。

(2) 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3)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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