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辦理手續 處理期限 申請祭祀公業派下全員證明書核發 一、申請書。 二、推舉書(管理人申報者,免附)。 三、沿革。 四、不動產清冊。 五、派下全員系統表。 六、派下全員戶籍謄本。 七、派下現員名冊。 八、原始規約(無原始規約者,免附)。 九、不動產證明文件。 十、其它 2個月 申請祭祀公業管理人備查 一、申請書。 二、派下全員證明書。 三、規約(無規約者,免附)。 四、選任之證明文件。 7天 申請祭祀公業派下員變動備查 一、申請書。 二、派下全員證明書。 三、變動部分之戶籍謄本。 四、變動前後之系統表。 五、拋棄書(無人拋棄者,免附)。 六、派下員變動前後之名冊。 七、規約(無規約者,免附)。 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