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114年4月底止,本所公共債務情形如下: 一、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 0 元。二、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 0 元。三、平均每人負擔公共債務 0 元。四、自償性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含非營業特種基金)為 0 元。註:每月十日公告前一個月之債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