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轉知】2025年大甲媽祖遶境進香活動於114年4月10日(星期四)駐駕本鎮奠安宮,隨團小型商業交易活動設置攤位登記事宜 發布日期: 2025/03/07~2025/04/12 | 瀏覽人數: 97人 主旨:2025年大甲媽祖遶境進香活動於114年4月10日(星期四)駐駕本鎮奠安宮,隨團小型商業交易活動設置攤位登記事宜。 依據:規費法第8、10條。 公告事項: 一、攤位地點:中正路(自公所街以南至文賢街)、民族路(自文賢街往東至宮前街止)及三民街(自中華路以南至民族路止)。 二、攤位每格長3公尺、寬2公尺,規劃格位之位置於車道兩側(雙向劃設)並列劃設,攤販所屬車輛應停放適當地點以免妨害交通。 三、攤位擺設時間:114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5時起至晚上12時止,並請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實施交通管制,以利攤商營業,請勿提早擺設攤位,未遵守規定者,嚴加取締。四四、攤位使用費:每格以新臺幣1,000元計價,電力及其他相關費用由攤商自理(攤商自行負擔及維護用電安全)。 五、請登記者選定攤位攤號,並繳交使用費後完成登記(設攤路段位置如附圖,詳細位置依現場實際劃設為準,請務必先行到現場瞭解攤號及位置)。攤位既經選位登記及繳交使用費後,概不得以任何理由(含下雨天)申請退費。 六、登記地點:北斗鎮公所(彰化縣北斗鎮公所街2號)。 七、登記時間:114年4月1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起至11時止、下午2時起至4時止,每人選位登記最多2格,不得委(受)任選位,攤位登記完為止。 八、店(住)家優先登記時間:攤位劃設於店(住)家門前者,該店(住)家可優先於114年3月24日(星期一)至114年3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11時止、下午2時起至4時止,就門前攤位優先登記,每戶以登記2格為原則,逾期視為放棄優先登記之權利【應備文件: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或土地謄本等土地及房屋證明文件(影本)。非本人辦理除前述應備文件外,應加出具受委託人身分證及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