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轉知】114年農業天然災害農業部專案補助香蕉復耕作業程序

|
瀏覽人數: 13人
|

1、取得本(114)年農業天然災害證明文件之香蕉農友,且受災土地須取得產銷履歷或有機驗證。倘於108年本署「108年香蕉產銷履歷作物防風減災設備輔導計畫」等計畫補助防風支柱有案之土地,該筆地段地號不重複補助防風支柱。

2、受理時間:即日起至本年10月31日止。執行期間至115年10月31日前完成。

3、申請程序:由受災土地所在地之農會、合作社等農民團體受理申請,並經地方政府彙整審查後,研提計畫送農糧署核定計畫及撥款。

4、種苗費補助基準及補助原則詳作業程序。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