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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彰化縣政府114年度補助荔枝椿象化學藥劑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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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2月12日府農務字第1140053247號函辦理。

💡旨揭補助,申請期間為114年2月3日至3月14日,化學防治每公頃補助防治荔枝椿象推薦藥劑 (賽洛寧、丁基加保扶及亞滅培),每公頃2,000元,農友須檢附下列文件至本所農經課申請化學防治藥劑補助:

1、身分證。

2、印章。

3、土地所有權狀或近1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實際耕作人若非土地所有權人,須檢具土地使用同意或耕作協議書。

4、彰化縣員林市農會存摺(非員林市農會跨行匯費30元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5、購買之防治資材發票或收據。

6、農藥購買證明。

💡另惠請貴會(里辦公處)加強宣導農友提早用藥防治,並於開花期停止施藥,以免誤傷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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