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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4年度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得向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文件撰擬、律師代理等法律扶助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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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年度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如符合租金補助資格之住宅租賃承租 
人,經訴訟外調解或調處程序仍無法解決租屋糾紛時,自114年9月30日起, 
得依「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向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文件撰擬、律師 
代理等法律扶助協助。 
 
2.相關函示說明,請參閱附檔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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