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受理至114年7月23日止 發布日期: 2025/07/10~2025/07/23 | 瀏覽人數: 24人 農業部公告彰化縣辦理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期間至114年7月23日止。本次辦理現金救助品項:大豆、落花生、胡(芝)麻、甘藷、香蕉、紅龍果、番石榴、大小菊、非洲菊、「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蔬菜類、農作物育苗作業室-水稻秧苗。 請於上班時間洽詢土地所在地公所農業課。(一) 救助對象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且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定情事。(二)土地位於本鄉轄內者,請攜帶下述文件於7月23日前上班時間至本所農業課辦理申請:1、身分證、印章、線西鄉農會存褶。 2、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3、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所有權狀影本或土地登記謄本。4、申請人於申請時可附現場災損照片作為參考,照片包含遠照(可看出相對位置)、近照(可看出受損癥狀及程度)並註明地段地號及拍攝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