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告111年彰化縣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登記時應繳納保證金數額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2/07/01~2022/11/26 | 瀏覽人數: 53人 一、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2條規定及彰化縣選舉委員會第416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各類選舉候選人申請登記時應繳納保證金數額如下: (一)鄉(鎮、市)長候選人保證金為新臺幣12萬元整。 (二)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候選人保證金為新臺幣5萬元整。 三、請參閱附檔函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