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委員會調解內容 調解項目 調解內容 民事糾紛案件 1.債權、債務之清償 2.房地產之購置、租賃、佔用 3.婚姻、繼承 4.公害賠償 5.商事買賣 6.其他有關民事事件 刑事糾紛案件 1.妨礙風化、婚姻、家庭 2.妨礙自由、名譽、信用及秘密 3.傷害、毀損、損害 4.親屬間財產犯罪 5.交通事故 6.其他告訴乃論之刑事案件 如何申請調解 1.書面一聲請調解書用紙,請向本所調解委員會或服務台索取,亦可從本所網站下載自行書寫後提出,惟請按他造人數提出繕本。 2.言詞一聲請如不便自行書寫者,得攜帶印章,國民身分證到調解委員會,用口頭聲請或陳述,並由調解委員會人員製作調解申請書,亦可就近請村幹事代為製作提出。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時間 每週三晚上7時至8時30分 調解委員會專線 電話:(04)8732621 傳真:(04)8725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