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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頭鄉立幼兒園110學年度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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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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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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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社頭鄉立幼兒園110學年度上學期招生簡章 
 
一、入園資格:幼童設籍本鄉且符合下列就讀年齡之幼兒。 
(一)二足歲(幼幼班):民國107年9月2日至民國108年9月1日出生者。  
(二)三足歲(小班):民國106年9月2日至民國107年9月1日出生者。 
(三)四足歲(中班):民國105年9月2日至民國106年9月1日出生者。 
(四)五足歲(大班):民國104年9月2日至民國105年9月1日出生者。 
 
二、入園辦法:  
(一)直升入園:109學年度下學期已就讀本園之幼兒可直升就讀。 
(二)優先入園:凡符合下列資格之幼兒,應免抽籤優先就讀,如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應採抽籤方式決定之。 
1.第一順位: 
(1)身心障礙幼兒:持有本縣鑑輔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2)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持有縣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證明文件者。 
(3)原住民幼兒:持有原住民籍相關證明文件者。 
(4)低收入戶幼兒:持有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5)中低收入戶幼兒:持有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7)持有本縣鑑輔會核發暫緩入學證明之幼兒。 
2.第二順位:本所教職員工之直系親屬及中小班在校生之弟妹。 
(三)一般入園:依縣府核定之班級數招生。 
 
三、報名日期及時間: 
(一)優先入園:110年5月3日(星期一)至5月6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中午時段不休息。 
(二)一般入園:110年5月10日(星期一)至5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中午時段不休息。 
 
四、報名手續: 
(一)報名就讀本園者:請至本園報名,請攜帶幼兒近6個月內之正本戶籍謄本及監護人之戶口名簿影本(需詳細記載),並填寫報名表完成登記。優先入園者需繳交相關證件正本。 
(二)報名就讀協和分班者:請至協和分班報名,請攜帶幼兒近6個月內之正本戶籍謄本及監護人之戶口名簿影本(需詳細記載),並填寫報名表完成登記。優先入園者需繳交相關證件正本。 
(三)報名地點: 
本園住址:社頭鄉清水村山腳路一段466巷190號。 電話:04-8724921 
協和分班住址:社頭鄉協和村山腳路四段252巷27號。電話:04-873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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