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月子津貼 申請資格 同時符合下列規定: 1.補助對象為產婦。 2.新生兒需於本鄉辦理出生初設戶籍登記。 3.新生兒為婚生子女者:產婦或其配偶需於本鄉連續設籍滿一年以上。新生兒為非婚生子女者:產婦需於本鄉連續設籍滿一年以上。 4.產婦應於新生兒出生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所需證件 1.申請人身分證 (或居留證) 、印章 2.戶籍謄本(含新生兒及新生兒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