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出租房屋供住家使用可享輕稅」宣導。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5/03/18~2025/03/24 | 瀏覽人數: 5人 | 聯絡資訊: 陳小姐 04-7982010分機121 凡出租房屋供住家使用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 金標準者,在114年3月24日前檢附租賃契約向稅務局提 出申請,就能適用較輕稅率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