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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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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業經農業部於113年11月15日公告彰化縣為辦理全縣蕎麥、洋蔥、大蒜等現金救助地區,農民種植上述作物受害達20%以上,即可向本所提出申請救助。  
符合規定可申請救助的農民朋友,自113年11月16日至11月29日止上班日(不含六、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請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及其他應備文件(如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113年休耕轉作申報書等),向本所農業課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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