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申請救助。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11/06~2024/11/18 | 瀏覽人數: 25人 | 聯絡資訊: 施小姐 7982010分機143 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業經農業部於113年11月04日公告彰化縣為辦理食用玉米、硬質玉米、胡(之)麻等現金救助地區,農民種植上述作物受害達20%以上,即可向本所提出申請救助。 符合規定可申請救助的農民朋友,自113年11月05日至11月18日止(受理時間:11月05日至11月1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請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及其他應備文件(如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113年休耕轉作申報書等),向本所農業課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