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廉政署辦理「透明晶質獎」一、評獎目的:激勵各機關(構)(下稱機關)致力追求更好的廉能治理,積極推動資訊及行政透明,落實風險防制與課責,獎勵提升機關整體廉能作為績效卓著之行政團隊,樹立標竿學習楷模,帶動政府廉政良善治理的全面躍升,提升人民對政府的信賴感。二、評核標準:(一)首長決心與持續作為(二)資訊與行政透明(三)風險防制與課責(四)廉政成效的展現(五)廉能創新與擴散。 三、評獎結果及獎勵:依結果分別頒發給獎座、獎狀、團體獎金或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