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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自用汽車及機車的汽車燃料使用費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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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自用汽車及機車的汽車燃料使用費,將於7月1日起開徵,繳費期限至7月31日止。 彰化監理站呼籲全體車主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繳費,以免逾期遭加徵滯納金,甚至影響車輛使用權益。 與此同時,針對近期層出不窮的假冒監理機關詐騙簡訊,監理站也加強宣導「防詐五要訣」,提醒民眾擦亮眼睛,守住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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