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出租房屋供住家使用可享輕稅-宣導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5/03/20~2025/04/20 | 瀏覽人數: 42人 | 聯絡資訊: 財政課 04-8520149 凡出租房屋供住家使用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者,在114年3月24日前檢附租賃契約向稅務局提出申請,就能適用較輕稅率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