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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2月公共債務

更新日期: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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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截至110年2月底止,本所公共債務情形如下:

 (一) 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0萬元。

 (二) 未滿一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0萬元。

 (三) 平均每人負擔公共債務0.0千元。

(四) 自償性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含非營業特種基金)為新臺幣680萬8,334元。

 二、依據財政紀律法規定公布事項如下: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向非營業特種基金或專戶資金調度情形表

三、相關檔案:

 (一)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公共債務訊息(附表一)

 (二)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向非營業特種基金或專戶資金調度情形表(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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