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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申報

更新日期: 201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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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155人

(一)一般案件
  (1)契稅申報書一式二份
  (2)本契約書正、副本及影本(貼干分之一印花稅票)或法院公證書
  (3)所有權狀正、影(未辦保存登記者免付)
  (4)不動產出讓人印鑑證明(由本人親自辦理者應提示身分證核備免加附印鑑證明)
  (5)已納房屋稅繳款書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6)原所有權人及新所有權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7)農舍移轉無違反強制規定之特別文件
  (8)其他證明文件

(二)特殊案件﹕含法院標購拍賣、政府機關標購之公產領買公產等。
  (1)契稅申報書一式二份
  (2)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正、影本
  (3)新所有權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4)其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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