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機關檔案應用程序:1. 查詢檔案目錄: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查 得欲申請應用之檔案(網址:https://near.archives.gov.tw/index.html )。 2. 提出應用申請:請填具「檔案應用申請書」(可逕由網路下載列印)並簽名, 以 親自持送或以書面通訊方式向檔案保管機關提出申請。 3. 審核回復通知:依檔案法第 19 條規定,各機關於收到檔案應用申請書後, 應自受理之日起 30 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如需補正資料,應 通知申請人於 7 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不能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4. 應用檔案:申請人請依機關之檔案應用申請審核結果通知,攜帶證明文件至 機關指定處所應用檔案。二、機關檔案應用收費標準:機關受理民眾申請應用檔案經同意者,機關得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訂定之「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收費,或依實際業務需要,自訂收費標準並依規費法所訂程序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三、機關檔案應用申請相關書表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