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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管回收有一套 安全健康沒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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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燈管廢棄前記得先將廢照明光源(包含日光燈管、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緊密型螢光燈管、各式白熾燈泡、高強度照明燈管、冷陰極燈、感應式螢光燈及其他含汞燈等)取下,並且妥善回收防止破碎,以避免廢照明光源中有害物質及破碎的燈管玻璃對環境品質及民眾健康產生傷害。 
 
環保署強調,大部分較節省能源的照明光源,因含有微量重金屬物質汞,如果沒有妥善回收處理,釋放到環境中,對生物和人體都將產生間接、慢性的傷害,長期下來甚至可能會影響人體中樞神經系統的功能。為了避免燈管、燈泡在回收過程中破碎,造成汞污染及回收人員割傷,請民眾將汰換下來的燈管、燈泡放入新品的紙套、紙盒中,或是以報紙、氣泡袋包好,再交付回收。回收點或回收商的貯存容器應選擇堅固、耐用、不易傾倒的容器,例如塑膠箱、木箱或鐵箱,切勿使用塑膠袋、紙袋等軟性包材。 
 
為維護生活環境,請民眾將使用後的廢照明光源加以回收,回收管道包含各鄉、鎮、市清潔隊資源回收車、經銷體系逆向回收點(即販賣照明光源的店家),或是由地方主管機關同意登記的回收機構等。民眾可選擇自己最方便的方式進行回收,千萬不要隨意棄置。舉手之勞做好環保,利人又利己。廢照明光源回收相關資訊,可電洽環保署免付費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您幫我,清一清)或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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