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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手冊換發

更新日期: 201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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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211人

●服務項目:身心障礙手冊換發

●對象: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身心障礙者申請複檢,後續鑑定或變更身心障礙類別等級及戶籍異動。

●應備資料﹕
 (1)檢具原身心障礙手冊、未滿十四歲檢附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2)一吋或2吋彩色半身照片1張

●處理期限﹕一個月(視縣府核定進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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