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身心障礙手冊補發 ●對象: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因故遺失或損毀者。 ●應備資料﹕ (1)本人身分證、印章及戶口名簿影本 (2)一吋或2吋彩色半身照片1張 ●處理期限﹕一個月(視縣政府核定進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