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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7月至12月(113學年度第1學期)「低收入戶暨寄養家庭兒童托育津貼」補助開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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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月至12月(113學年度第1學期)「低收入戶暨寄養家庭兒童托育津貼」補助,自即日起至1031日止可向幼童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補助對象:年滿2足歲未滿5足歲(出生日期自10892日起至11191日止)之學齡前幼童,實際就托於經本府核准設立之私立幼兒園   (未加入準公共化服務),並有下情形之一者:

(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學齡前幼童。

(寄養家庭之學齡前幼童(寄養家庭寄養兒童與原生家庭戶籍所在地不同時,向寄養家庭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

申請應附表件:

(托育津貼申請表。

(繳費收據正本。

(受補助兒童郵局存簿封面影本(若為他人代為領取者,須檢附切結書並附上代領者之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證明文件:

1、 低收入戶:戶口名簿影本及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2、 寄養家庭:寄養合約書影本。


注意事項:教育部於10781日起開辦「2-5()公共化教保服務與擴大育兒津貼政策」,就讀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及準公共化幼兒園之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免繳費用,故不得重複申請本項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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