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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荔枝龍眼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自113年3月27日起至113年4月8日止,請逕向本所農業課辦理(假日照常受理)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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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文件:1.身分證.2.印章.3.農會存簿.4.土地權狀或土地謄本(可向公所申請).5.土地非本人所有請附契約或租約或協議書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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