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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本縣114年度各鄉(鎮、市)家畜禽容養上限」及「新設置畜牧場審查流程」公告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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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8條第1項及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6條第2項辦理。

一、公告彰化縣114年度各鄉(鎮、市)家畜禽容養上限表。

二、修正新設置畜牧場審查流程。

三、公告「彰化縣114年度各鄉(鎮、市)家畜禽容養上限表」於彰化縣115年度各鄉(鎮、市)家畜禽容養上限表公告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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