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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殯葬管理所徵求約僱人員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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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苑鄉立殯葬管理所約僱人員徵才公告

(上網期間:自113年9月18日~113年9月30日止)

一、職務明細:

(一)職稱:約僱人員。

(二)名額:2名。

(三)職務列等:約僱五等280

(四)工作地點:彰化縣芳苑鄉殯儀館或經本所調派支援之地點。

二、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1名,大學以上(含)學校畢業1名。

(二)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技能。

(三)須配合輪值且具服務熱忱及抗壓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三、工作項目:

(一)殯儀館相關業務

(二)墓政祭祀及庶務業務。

(三)納骨塔及公墓管理業務。

(四)辦理殯儀館區各項設施之修繕管理。

(五)遺體進出館申請登記及審核。

(六)館區環境衛生之督導。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113年9月30日下午5點前送達本所。

(二)報名方式:親送或掛號郵寄報名(郵戳為憑)。若以郵寄報名請逕寄本所人事室﹙地址:528彰化縣芳苑鄉斗苑路202號﹚收。報名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

(三)意者請檢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簡式履歷表(附件一)。

(四)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另證件不齊或逾期送件者恕不受 理,僱用與否均不退件。

(五)聯絡電話04-8983589轉122吳小姐。

五、應試需攜帶文件:

(一)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及時間。

(二)當天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

(三)甄選地點: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六、其他:

(一)約僱期限: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依契約規定辦理,另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相關規定,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給報酬新臺幣3萬7,800元支給。

(三)本案正取2名,錄取名單公告於彰化縣政府網站(網址 http://www.chcg.gov.tw/)並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報到時間,本次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四)檢附資料如有偽變造或不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五)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六)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請勿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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