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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科技大學承辦「彰化縣 101年度環保知識挑戰擂台賽活動」歡迎報名參加。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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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10人
一、目的:為增加學生及民眾對環境保護的正確知識,透過活潑、刺激、有趣 
的競賽活動將環境教育落實於日常生活中,以提升學生對環境的覺察與行 
動能力,並選出優勝學生及民眾,代表彰化縣參加全國決賽。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三、協辦單位: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四、承辦單位:建國科技大學(運動健康與休閒系、環安室、服務學習組)  
五、時間:民國 101年9月28日(星期五)  
六、地點:建國科技大學 電機系視聽教室  
七、參賽組別:區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及成人組等4 組  
八、各組參加人數及報名資格:  
(A)國小組 180人 本縣內各小學在學學生。  
(B)國中組 120人 本縣內各國中在學學生。  
(C)高中組 100人 本縣內各高中(職)在學學生(含五專 1-3年級學 
生)。  
(D)成人組 100人 本縣內年滿 18歲之各級學校教職員、公私立機關團體成員 
及大專院校在學生。  
備註:主辦單位得依報名情況調整各組人數。  
九、報名手續:各組均採網路線上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1年9月14日止,至建國科技大學運動健康與休閒 
系網站(http://khls.ctu.edu.tw/bin/home.php)辦理網路線上報 
名。  
(二)國小組每所學校最多報名 10人、國中組每所學校最多報名 15人、高中 
組每所學校最多報名 20人,由各學校統一報名;成人組由個人自行上網 
報名。  
(三)活動洽詢專線:04-7111111#1305 運動健康與休閒系謝文芳老師 (手 
機 0928-311987) 
 
十、比賽規則:  
(一)比賽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及成人組(年滿 18歲)等 4組。  
(二)本活動採「初賽」、「複賽」及「PK賽」之方式辦理,各類組別分別競 
賽。  
(三)本活動將邀請 2位以上專家學者擔任裁判一職,賽事進行中如有爭議事 
項,以裁判團判決為結果。  
(四)活動三階段賽程之題目類型,皆以「選擇題」方式進行,每題參賽者答題 
時間為語音完整唸出題目後,倒數 5秒內完成答題。  
(五)題目以「環境 E學院」網站( http://ivy5.epa.gov.tw/e-  
school/)之題庫資料為主,並結合時事議作為出題重點。  
(六)每位參賽者須使用環保署所提供之「IRS無線遙控器」進行作答,賽事進 
行前將由主辦單位協助參賽者統一進行功能測試,以確保參賽者權益。賽 
後使用者須歸還 IRS無線遙控器,如有人為損壞情形,則需自行擔負器 
具修繕費用。  
(七)「初賽」及「複賽」活動兩階段賽程之計分,採「個人積分制」方式,如 
因個人總成績(初賽+複賽積分)同分無法決定前 10名時,則由積分相同 
者進行「PK賽」。  
(八)「初賽」  
1.答對1題得1分,共計50題。  
2.各類組取分數前50%者,進入複賽,若前50%之門檻有同分者則一.進入複 
賽,至多每一類組增額錄取 7名,超過時則以 PK賽決定進入複賽名單。  
(九)「複賽」 
1.參賽者須答題數共計 50題。  
2.以個人總成績(初賽+複賽積分)取前 10名,如有得分相同時則以 PK賽分出 
名次  
(十)「PK賽」  
1.PK賽採驟死賽方式,賽事時間無限制。  
2.由積分相同者進行作答,單題答錯即喪失繼續 PK資格,直至選出前 10名 
為止。 
十一、預計活動流程:(正式活動流程於賽前一週上網公告) 
活動時間活動內容  
08:30~08:50 (20) 國小組報到  
09:00~10:30 (90) 國小組比賽(含比賽規則解說)  
10:00~10:20 (20) 國中組報到  
10:30~12:00 (90) 國中組比賽(含比賽規則解說)  
12:00~13:00 休息  
13:00~13:20 (20) 高中組報到  
13:30~14:30 (60) 高中組比賽(含比賽規則解說)  
14:00~14:20 (20) 成人組報到  
14:30~15:30 (60) 成人組比賽(含比賽規則解說)  
15:30~16:00 (30) 各組頒.  
16:00~ 活動結束 
 
十二、獎勵:  
1.每組取前 10名優勝者,頒發獎狀及禮券 1500元,另每組第 1名可獲平板 
電腦 1台。  
2.選拔每組前 5名(個人)為代表本縣參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舉辦之全國性 
決賽的選手。  
十三、其他注意事項 
1.為尊重他人權益,參賽者於競賽過程中請將手機關閉。  
2.如有使用手機及其他電子設備舞弊情形,則現場取消參賽資格;如已得獎 
者,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及獎品等。  
3.有關獲得獎品者之所得扣繳相關事宜,獲獎者依所得稅法第 14條第 8類競 
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並依同法第 88條規定,應繳納所得稅 
10%。  
4.本活動已申請為環保低碳活動,為響應節能減碳,請參加活動人員自備環保 
杯。  
5.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 
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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