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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115年4月份使用牌照稅」開徵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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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5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繳納期間自41日至430日,請如期繳納。民眾如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可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款。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至四大便利商店的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號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列印繳納單後,直接於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二、稅務局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提供多元繳稅管道,民眾可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3萬元以下)繳納,亦可使用ATM轉帳、電話語音、行動支付、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或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辦理線上繳稅。以上繳款方式均免付手續費,若以實體信用卡或感應支付方式繳稅;至是否需支付發卡機構手續費,需洽詢各發卡機構。

三、如有稅務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彰化縣地方稅務局115年開徵使用牌照稅宣導專區及網址

 
 
 
 
 
 

主題服務/宣導專區/宣導影片(https://www.changtax.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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