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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年農糧產業調整與轉型計畫(原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申報期間為1月2日起至2月6日止,補申報期自115年6月15日起至7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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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農糧產業調整與轉型計畫申報作業,申報期間為115年1月2日起至2月6日止,農友得擇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申報,土地包含多個鄉鎮者,應集中至同一鄉(鎮、市、區)辦理。並請優先考量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包含公糧、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措施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

已完成申報者,當年度不得要求變更申報鄉鎮;未同時申報2次者,得依申報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補申報期補辦理1次(彰化縣補申報期時程,訂於 115年6月15日起至7月15日止)。

全國地方特色作物品項:落花生、食用玉米、甘藷、南瓜、芋、短期葉菜(大宗蔬菜除外)、蔥、食用番茄、西瓜、蓮藕(子)、洋香瓜、蘿蔔、絲瓜、韭菜、茭白筍、胡瓜、洋蔥(契作)、蔥頭、冬瓜、苦瓜、胡蘿蔔、香瓜、秋葵、菱角、辣椒、芹菜、萵苣、扁蒲、蘆筍、草皮類(適用品項為朝鮮草、百慕達草、假儉草、地毯草、類地毯草及臺北草)、蔓性菜豆(四季豆、醜豆)、米豆、馬鈴薯、山藥、食用甘蔗、甜(青)椒、龍鬚菜(佛手瓜)、茄子、草莓、長(豇)豆、青花菜(契作)。

彰化縣地方特色作物品項:豌豆、球莖甘藍(結頭菜)、越瓜、羅勒(九層塔)、胡麻(採行列栽培或條播,且行距40-50公分、最大溝距1至3米及整地作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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