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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11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宣導,繳納期限至114年10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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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已開徵繳納期限自114101日至1031日止,提醒車主於期限內繳清,才不會逾期受罰!

一、稅務局表示,車主收到後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來繳納:

1、實體地點繳納:可至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臨櫃繳款。

2、線上繳稅超輕鬆:可以使用電子支付或行動支付App,直接掃描繳款書上的QR Code或三段式條碼就能完成,且隨時隨地都可以繳,超輕鬆便利。

3、其他線上管道:可以使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或是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納。

4、繳款書如未接獲或遺失,可向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電話申請補單或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以「車牌號碼+統一編號」或工商/金融憑證,直接線上查繳稅,省時又方便。或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網站-線上申辦-申辦服務,補發繳款書

(https://etax.changtax.gov.tw/eservice/apply_mode_list?catTopic=03

 
 
 
 
 
 
 
 
 
 
 
 
 
 
二、如仍有疑問,請洽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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