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轉知:本(114)年第1期作公糧災害稻穀收購處理事宜 發布日期: 2025/07/11~2025/08/11 | 瀏覽人數: 72人 | 聯絡資訊: 張博順 04-8790100分機148 一、本年第1期作水稻因受丹娜絲颱風強風豪雨影響,造成本轄 地區稻作受災,部分公糧業者經收災害稻穀,其收購數量、 價格及濕乾穀折算率說明如下:(一)計畫及輔導收購數量5,800公斤,每公斤收購價格稉稻穀 23.5元、秈種及糯種稻穀22.5元;餘糧收購數量400公 斤,每公斤收購價格稉稻穀20.6元、秈種及糯種稻穀19.6 元。農民繳交稻穀總量(標準穀及災害穀合計)不得超過 每公頃收購數量6,200公斤。(二)烘乾、包裝及堆疊補助費依繳交公糧乾穀數量每公斤補助 農民2元。(三)濕乾穀折算率比照標準稻穀濕乾穀折算率辦理經收。 (四)收購災害稻穀(乾穀)之驗收標準,依「收購天然災害稻穀 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辦理。 (五)收購期限:自114年7月10日至114年7月24日止。二、依前揭要點第4點規定:農民當期作未申報種稻,得於114年 第1頁 共2頁 7月10日起至7月19日止補辦申報手續,補辦期限以10日為限。三、各公糧業者經收災害濕稻穀,倘容重量未達「收購公糧濕穀 作業實施方式」第六點之濕穀最低容重量基準,致烘乾後乾穀數量無法達到折算率時,請業者於收購聯單註記濕稻穀容重量、水分、重量等,並保存聯單將資料登記於統計表(如 附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