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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宣導114年度行政院「透明晶質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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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計畫依據

本實施計畫依據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 UNCAC)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第13點:「每年對公共機構進行廉潔評估,以激勵內部致力於追求更好的治理和建立良好的廉潔形象。」及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源自廉政風險評估的透明晶質獎是具樹立典範作用的制度,鼓勵各機關建構更有系統性的方法來定期進行廉政風險評估。」辦理。

  • 評獎目的

藉由評獎促進各機關(構)(下稱機關)積極推動資訊及行政透明,落實風險防制與課責,精進廉能創新作為,並透過表揚獎勵廉能作為績效卓著之行政團隊,樹立標竿學習楷模,引領各機關致力追求更好的廉能治理,帶動政府良善治理的全面躍升,提升人民對政府的信賴感。

  • 參獎推薦
  1. 推薦方式:由各主管機關函送推薦參獎機關名單(如附件一)至法務部廉政署。
  2. 推薦期間:114年3月3日(星期一)起至3月14日(星期五)止。(以公文收文日為準,逾期不接受補推薦)
  3. 主管機關對曾獲本獎項之機關,於獲獎後三年內不得重複推薦參獎。(112年獲獎機關,於113、114、115年不得為推薦對象,以此類推)
  4. 本獎項採網站線上收獎。
  5. 報名網站:法務部廉政署透明晶質獎平台。
  6. 報名期間:114年4月14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4月18日(星期五)下午5時。(報名網站僅在此期間開放)
  7. 受推薦參獎機關請於上揭期間至報名網站填寫參獎機關基本資料表,並傳送參獎申請書電子檔,逾期不接受資料補件。

 

相關計畫同步公告於法務部廉政署全球資訊網/廉政活動 /「透明晶質獎專區」(https://www.aac.moj.gov.tw /),歡迎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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