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轉知~房屋稅新制於113年7月1日起施行,如欲適用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請於114年3月24日前辦竣戶籍登記,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發布日期: 2024/12/23~2025/03/24 | 瀏覽人數: 14人 | 聯絡資訊: 財政課 分機176 一、房屋稅新制改按年計徵,且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由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按房屋稅籍資料核定。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持有3戶內無出租、無營業用房屋,如欲適用房屋稅新制自住優惠稅率1.2%,須於每年3月22日前在該屋辦竣戶籍登記,當期即適用。私有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以自然人持有全國3戶為限。三、 房屋稅新制新增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持有僅1戶房屋且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稅率由1.2%調降至1%。四、 如有疑問請撥打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專線洽詢:0800-476969。五、 相關宣傳網址如下:「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網站點選各稅專區/房屋稅/房屋稅差別稅率2.0專區 六、 網址: https://www.changtax.gov.tw/TaxInformation/HouseTax02/HouMultipl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