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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房屋稅新制於113年7月1日起施行,如欲適用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請於114年3月24日前辦竣戶籍登記,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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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稅新制改按年計徵,且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由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按房屋稅籍資料核定。

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持有3戶內無出租、無營業用房屋,如欲適用房屋稅新制自住優惠稅率1.2%,須於每年322日前在該屋辦竣戶籍登記,當期即適用。私有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以自然人持有全國3戶為限

三、   房屋稅新制新增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持有1房屋且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稅率由1.2%調降至1%

四、   如有疑問請撥打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專線洽詢:0800-476969

五、   相關宣傳網址如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網站點選各稅專區/房屋稅/房屋稅差別稅率2.0

 
 
 
 
 
 
 
 
 
 
 
 
 
 

六、   網址: https://www.changtax.gov.tw/TaxInformation/HouseTax02/HouMultipl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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