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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僑民役男獲准暫緩徵兵處理後,仍須經申請獲核准方得以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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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內政部113年12月11日台內役字第1131184462號函辦理。
二、近來內政部移民署於執行出境查驗作業時,遇有核定暫緩徵兵處理之僑民役男,未依規定向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出境核准,於出境查驗時遭攔阻,滋生爭議。查是類人員仍屬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範對象,仍應依規定向該部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出境許可,爰建議於核定僑民役男暫緩徵兵處理之文件,應提醒當事人出境時,仍依規定申請出境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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