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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2月高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荔枝、龍眼受理期間和注意事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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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月高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內容0:

一、黑葉荔枝、龍眼(果樹一)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為 62,000元。

二、糯米荔枝、玉荷包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果樹五):每公頃為10萬元。

三、受理時間:113327日至48日止,08:00~17:00(平日中午12:00-13:00休息1小時),例假日受理時間為:08:00~16:00,逾期不予受理。

四、受理地點:本所農業課(電話:04-8791726)。

五、現金救助對象:

1.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2.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3.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六、攜帶資料:

1.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三個月內)、身分證、印章、存摺。

2.若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請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書、耕作協議書或有效期限內租賃契約書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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