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轉知~彰化縣政府宣導「旅客自國外或機場免稅商店購買之菸酒品,只能自用或饋贈,不得販賣,違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發布日期: 2023/10/26~2024/12/31 | 更新日期: 2023/10/26 | 瀏覽人數: 69人 | 聯絡資訊: 財政課 分機176 一、轉知「旅客自國外或機場免稅商店購買之菸酒品,只能自用或饋贈,不得販賣,違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彰化縣政府關心您。 二、禁止網路販賣菸酒品 免稅菸酒篇_宣導短片網址 https://reurl.cc/0ZvN6k 三、彰化縣政府財政處菸酒管理 Youtube 連結網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vorttYO2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