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2月8日修正公布之「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日期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3/03/02~2023/04/02 | 瀏覽人數: 10人 | 聯絡資訊: 陳先生 分機148 一、112年2月8日修正公布之「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7條,行政院定自112年6月1日施行;第11條、第15條、第25條,定自112年2月10日施行;第44條之2,定自112年12月1日施行。二、旨揭修法重點略以(如參考附件1-宣傳單):農保月投保金額調高一倍為2萬400元。農保生育給付標準由2個月修正為3個月,金額由2萬400元提高為6萬1,200元。農保喪葬津貼,由15萬3,000元增加為30萬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