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修正「嘉義縣水上鄉公所公用路燈認養自治條例」第四條條文公告、令、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及全文各一份

|
瀏覽人數: 16人
|

一、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2條暨水上鄉鄉民代表會第二十屆第十一次臨時大會甲16號議決案(114年2月19日嘉水鄉代字第1140000128號函)辦理。

二、 上開條文修正敬請嘉義縣政府備查。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