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農業部農糧署為辦理臺灣鮮食葡萄符合輸銷大陸之檢疫規定

|
瀏覽人數: 40人
|

一、 依據農業部農糧署114年2月24日農糧果字第1141121116號函辦理。

二、 為使國產鮮食葡萄順利輸銷大陸,每年預定供應輸銷之供果園及集貨包裝場須經本署審核完成登錄,並由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提供陸方。

三、 惠請貴單位轉知有意願配合輸銷之出口業者或農民團體,依據上開管理規範進行包裝場及供果園管理,並於114年3月25日(二)前與供貨農民簽訂合作意願書,另請至農糧署外銷作物生產供應鏈平台(https://ex-fruit.afa.gov.tw/AfaFruit/login.aspx)填報葡萄外銷大陸供果園農民名冊及業者登錄表列印後於114年3月27日(四)前函送本府審查。

四、 「臺灣鮮食葡萄輸往大陸檢驗檢疫管理規範」請至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https://www.aphia.gov.tw/index.php)/主要業務/植物檢疫/輸出植物檢疫/輸出植物檢疫項下查詢。另檢附「外銷大陸鮮食葡萄優質供果園合作意願書」及「鮮食葡萄外銷大陸供果園、集貨場及業者登錄表」等空白書件供參。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