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指定洗錢防制法第5條第3項第5款之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不適用第12條第1項申報規定,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以院臺法字第1140000680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日期: 2025/02/21~2025/03/21 | 瀏覽人數: 15人 | 聯絡資訊: 葉志成 8969906分機164 一、 依據行政院114年2月19日院臺法字第1140000680B號函辦理。二、 檢附該院來函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