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資訊 彰化縣二林鎮立幼兒園 113 年學年度第一次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5/02/11~2025/02/19 | 瀏覽人數: 75人 | 聯絡資訊: 林娟伊 8969906分機221 一、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並進行資格審查,通訊報名不予受理。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4 年 2 月 19 日(星期三),受理時間為星期一至星 期五每日上午 8 時至中午 12 時,下午 13 時至 17 時止。三、報名地點:二林鎮公所 行政室(地址:彰化縣二林鎮斗苑路4段636號,電話:04-8950080)四、資格審查:報名應檢附以下表件及證件進行審查,一律採現場報名及證件 審查,通訊報名不予受理。證件請攜帶正本並繳交影本,正本驗畢歸還, 影本請以 A4 大小影印 。(一)參加甄選者請檢附下列各項證件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當場發還,影本請以A4大小影印並自行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報考人私章,證件正本不齊者不予受理。(一)填寫報名表(附件 1)。(二)國民身分證。(黏貼於黏貼表,如附件 2)(三)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中餐烹調丙級或丙級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黏 貼於黏貼表,如附件 2)(四)委託報名者請附委託書(附件 3)。 (五)甄選切結書(附件 4)。(六)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七)近三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八)注意事項:1、證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簽名或蓋報考人私章;證件正本不 齊或未持證件正本,僅持證件影印本者概不受理現場審查。2、相關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不得報考;出 生地未註明或註明為大陸地區者或更名者,應另檢附最近1個月內之個人 現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 區設 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 (構)人 員及組織政黨…………。」3、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 應 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或解約,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又報到後 無法上班者,應予立即撤銷資格或解約。